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按照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决策部署和《重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组建而成的公共资源专业化市场化配置平台。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按照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决策部署和《重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经重庆市委、市政府批准,依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剥离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职能,与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业务整合,组建而成的公共资源专业化市场化配置平台。 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职能职责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承担,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主要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指导区县(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进场交易提供规范、标准的服务,为行政监督部门行使监督职能提供必要条件;为各市场主体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及机电设备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领域的信息、咨询、交易、结算、鉴证、融资等专业化服务。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是重庆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集团,涵盖各种权益交易(股权、实物资产、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特许经营权及其他权益)和配套金融服务,是一个综合性的要素资源交易市场,拥有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产权交易、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等6个国家级交易资质和4个省级交易资质,累计形成了8大类20多个交易品种,特别是央企、诉讼资产交易和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走在行业前列。在国内率先实现了公告、报名、竞价、结算全程互联网化,在各区县设立了31家分支机构,是全国唯一的省级区域全统一、全覆盖的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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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境交易所

北京环境交易所(以下简称“环交所”)(目前更名为「(北京绿色交易所」)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特许经营实体,是集各类环境权益交易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市场平台。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化、首家环境能源权益交易市场平台。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广碳所由广东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合作共建,是国家级碳交易试点交易所和广东省政府唯一指定的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及交易平台。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2010年9月30日,以深圳成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城市为契机,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成立。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发改委备案,湖北省政府批准,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组建的专业交易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