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境交易所

北京环境交易所(以下简称“环交所”)(目前更名为「(北京绿色交易所」)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特许经营实体,是集各类环境权益交易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市场平台。

2008年8月5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为北京环境交易所(现北京绿色交易所)成立揭牌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绿色交易所)原名北京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8年8月,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机构,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器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2020年,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绿色金融的工作部署,北京环境交易所更名为北京绿色交易所。 北京绿色交易所是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首批中国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北京市政府指 定的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交易平台及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办理服务平台,是全国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之一。北京绿色交易所在环境权益交易、绿色双碳服务、绿色公共服务和绿色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市场创新,发起制定中国首个自愿减排标准“熊猫标准”,参与起草人民银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等绿色金融行业标准,为 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碳中和方案提供碳核算及咨询服务,各类碳资产交易在国内碳市场居于前列。 2021年11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 “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北京绿色交易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的有关部署,积极推进双碳管理公共平台和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北京低碳城市发展、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为国家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北京建设全球绿色金融与可持续金融中心不断贡献力量。

相关导航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化、首家环境能源权益交易市场平台。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广碳所由广东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合作共建,是国家级碳交易试点交易所和广东省政府唯一指定的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及交易平台。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2010年9月30日,以深圳成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城市为契机,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成立。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发改委备案,湖北省政府批准,由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共同组建的专业交易机构。

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按照国务院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决策部署和《重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组建而成的公共资源专业化市场化配置平台。